获得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珠建市许〔2019〕140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请,资质有效期为五年。
  联系电话:2118203   监督电话:2225851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